公會自治條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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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官方直接處理玩家事務,未來將由公會處理一般玩家事務,由官方監督公會落實管理。

公會創立

  • 老手[elder]身分的玩家能創建公會與成為公會會長。
  • 5名正式玩家以上(含5名,須主體獨立)於問題討論區聯署,管理群(OP)同意就能擁有公會領地。
  • 儘量尋找建築風格類似的成員,一起成立公會,以避免經常觸及公會建築法。
  • 一般公會人數上限為20人,納稅增加最大上限20人,公會評鑑增加最大上限10人,若符合所有條件,公會人數最大上限為50人

公會實力平衡稅

  • 為了讓日後的公會戰充滿多樣性與樂趣,避免活動出現寡頭政治或一黨獨大的情形,伺服器課徵公會實力平衡稅。
  • 一般公會人數上限為20人,超過此人數將課公會實力平衡稅,每加5人,以季繳(3個月一次)課以2000、4000、8000、16000的稅額,以繳稅方式增加會員人數,最多可增加20人。
      • 例:若公會人數30人,需季繳2000+4000=6000;若公會人數40人,需季繳2000+4000+8000+16000=30000。
  • 若公會在非季度收稅時, 擴增公會人數上限,在下季度開始前,將按時間比例課徵平衡稅,每月皆以30日計。
  • 若會超過20人請先向管理員(OP)辦理公會人數上限擴增登記並繳納稅額,若發現超額收人,將課徵'2!倍公會實力平衡稅。
  • 平衡稅將用於各種伺服器活動。

公會評鑑

  • 具備領地的公會,達一定的規模可以向管理員申請評鑑,評鑑過後依等級可以增加1-10名的會員上限。

新手管理

  • 各公會擁有審核[Newbie](新手)成為[preplayer](暫定玩家)的權力,並有帶領熟習遊戲規則,教導遊戲方法的義務。
  • [Newbie](新手)加入公會後,會成為[preplayer](暫定玩家)能夠出入主世界,加入公會累積時間達7天,沒有違規與逐出公會的紀錄而成為[player]正式玩家後,可以自由選擇繼續待在公會,或者自由轉換公會,公會不得以退會,凍結玩家財產等威脅玩家不得轉換公會。
  • 公會需在創會後14日內決定新手審查方式,以及公會方針。未公告新手審查方式及方針的公會,若非人數已達上限,不得拒絕新手的加入。
  • 除非有嚴重的違規難以解決,公會中的紛爭皆由公會自行處理。不同公會間[preplayer](暫定玩家)的紛爭,由公會之間協調。
  • 公會有懲處[preplayer](暫定玩家)之權力,有保護[preplayer](暫定玩家)之義務。
  • 由公會審核之[preplayer](暫定玩家),累積總上線時間未滿7天,被公會開除後將恢復[Newbie](新手)身分。
  • 為獎勵公會培訓新人,若[preplayer](暫定玩家)培育成為正式玩家之後在線時間累計達14日,若無發生任何違規,公會或該新晉正式玩家皆可主動向管理群申請獎勵,獎勵收取者由新晉正式玩家指定但不得為本人。
    • (2016/7/3日起,由新晉正式玩家onlinetime大於14日後,在任務發布所入口左側,進行「白鶴恩返」任務,在內文寫入指定的最有帶自己玩家的ID,並簽署成書,投入任務箱或交與sora。獎勵部分,帶領玩家:魔法兌換券*1,護身符*10;新晉正式玩家:護身符*10)

公會建築

  • 公會建築由其成員共同協作,為避免城鎮雜亂,建築風格須保持一致性。
  • 公會建築不可分散於地圖各地,需以道路彼此相連,或者建築間彼此相鄰。
  • 同一公會之建築,風格必須有一致性,被舉報風格嚴重歧異的建築,需向建築者通知後,於建築地插牌提示改善,並於貼圖討論公告14日,公告時需使用[F2]鍵擷取畫面並標明插牌座標。若建築者不在線上,由該所屬的公會代為管理。
  • 改建的期限一般以14日為限,若14日內玩家提出改善計畫,並獲得管理群同意,則可暫緩處分該建築。
  • 若超過改建時效,未在限期內改善者,管理群(OP)將取得該建築的改建權,並依改建情況進行相對應罰鍰,改建內容包含:改善、位移、移除等。
  • 伺服器鼓勵主動改善,若公會或者玩家主動提案要求重整建築,並提出改善計畫,管理群(OP)可協助其改善,但須收取一定費用,改善費用收取時不得高於罰鍰的預計金額。
  • 只要曾經為公會成員,建築於公會領地,就屬於公會建築,無論建築所有者目前是否是公會成員,公會有主張領地的權利,也有改善建築的義務。
  • 主世界西糖果主島為日本建築風格的日櫻(hyou),東糖果主島為歐洲建築風格的哈爾(hal),與主島相鄰的公會,需興建與主島風格相似的建築,若不相鄰則不受限制。

公會內政

  • 公會由公會會長管理,公會會長有權利指示公會的方針與發展,也肩負維繫和平的責任。
  • 公會之間紛爭無法解決,由官方仲裁處理。
  • 公會有佔領領土之權力,有負擔稅賦之義務。
  • 若有公會成員違反公會的方針,公會會長有權利將該公會成員除名,在剔除公會成員前需向其餘公會成員插牌說明,若被剃除的成員不服,得以視插牌原因討論,給予被剃除期14日上訴期,無理上訴將會記過。
  • 公會成員除名後,所屬工會應給予14日的時間,搬離公會領地,若發現不搬離,管理群(OP)有權沒入其在公會的資產,若發現自己的物品因權限被鎖無法開箱,請跟管理員(OP)申請協助搬離。
  • 無所屬公會之玩家,仍需遵守伺服器的各種規章。
  • 公會仍須受官方法令之規範,若屬於公會玩家發生違規,公會沒有妥善懲處、處理、恢復,將由官方懲處公會。
  • 在有玩家檢舉後,公會任一成員,皆可代表加害成員,向受損害提出和解。若和解不成,則交由管理群(OP)依遊戲規章斟酌情節處理。
  • 若事情或犯罪是在公會會員加入期間發生,公會不得以除名的方式卸責。
  • 公會不得有退出公會需繳交財產或罰款的規定。
  • Preplayer被退會則立刻為Newbie身分,退會後在主世界有犯罪行為則BAN。公會須給Preplayer搬遷時間,若搬遷期公會以任何方式阻饒或脅迫玩家遷移財產,則視情節懲罰公會。

公會解散

  • 無法遵守遊戲規範之公會,官方擁有無條件解散公會之權力。
  • 若公會內不存在任何老手[elder]接任會長,公會解散。
  • 若公會所屬成員,全員連續60日沒有登入紀錄,經舉報後將於問題討論發出解散提示,14日無反應則強制解散。
  • 若公會會面臨成員活動力降低的狀況,若兩方公會人數未達上限,請自行整併,整併後其中一邊失去原領地。
  • 公會解散後若留有建物、箱子或物品,在公會解散後回歸各自的建築者所有。

緩衝期

新舊世界轉換

  • 第一階段:落實自治,轉型輔導
  • 第二階段:納入評鑑系統讓工會競爭
  • 若4/1日前成立的公會,會給予建築整理的緩衝期。

公會處罰

  • 公會對於"各別"玩家犯罪都有豁免權,公會可以選擇是否"再教育"該玩家。
  • 對於"再教育"過的玩家再犯,除了玩家處罰之外,也會對公會給予處罰
  • 公會處罰,視情況罰款+勞動服務
  • 個人行為之普通犯罪視情況罰款 1000~5000,如此人為公會"再教育者"公會罰款2000~8000
  • 個人行為之嚴重犯罪(涉及"經濟"與外掛等)罰款5000~10000,如此人為公會"再教育者"公會罰款10000
  • 嚴重犯罪者,不得有教育權,直接orz,如果重新做人又犯,永BAN處置

上述各以玩家單一個體計算,如經濟有變動,將以%數計算

公會審核未達標

  • 當公會審核未達標則進行減power處置
  • 當公會連續兩次未有發展則收回該公會自主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