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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去官方直接處理玩家事務,未來將由[[公會]]處理一般玩家事務,由官方監督公會落實管理。 ==公會創立== *老手[elder]身分的玩家能創建公會與成為公會會長。 *5名正式玩家以上(含5名,須主體獨立)於問題討論區聯署,管理群(OP)同意就能擁有公會領地。 *儘量尋找建築風格類似的成員,一起成立公會,以避免經常觸及公會建築法。 *一般公會人數上限為20人,納稅增加最大上限20人,公會評鑑增加最大上限10人,若符合所有條件,公會人數最大上限為50人 ===公會實力平衡稅=== *為了讓日後的公會戰充滿多樣性與樂趣,避免活動出現寡頭政治或一黨獨大的情形,伺服器課徵公會實力平衡稅。 *一般公會人數上限為20人,超過此人數將課公會實力平衡稅,每加5人,以季繳(3個月一次)課以5萬、10萬、20萬、40萬的稅額,以繳稅方式增加會員人數,最多可增加20人。 ***例:若公會人數30人,需季繳5萬+10萬=15萬;若公會人數40人,需季繳5萬+10萬+20萬+40萬=75萬。 *若公會在非季度收稅時, 擴增公會人數上限,在下季度開始前,將按時間比例課徵平衡稅,每月皆以30日計。 *若會超過20人請先向管理員(OP)辦理公會人數上限擴增登記並繳納稅額,若發現超額收人,將課徵2倍公會實力平衡稅。 *平衡稅將用於各種伺服器活動。 ===公會評鑑=== *具備領地的公會,達一定的規模可以向管理員申請評鑑,評鑑過後依等級可以增加1-10名的會員上限。(評鑑辦法正在討論中) ==新手管理== *各公會擁有審核[[新手]]成為[[玩家]]的權力,並有帶領熟習遊戲規則,教導遊戲方法的義務。 *任何[[新手]]皆需加入公會,並且通過公會的試煉,逐步學習成為[[正式玩家]]。 *[[新手]]加入公會後,會成為[[暫定玩家]],加入公會且累積總上線時間達7天,沒有違規與逐出公會的紀錄而成為[[正式玩家]]後,可以繼續加入公會,或者自由轉換或退出原先的公會。 *除非有嚴重的違規難以解決,公會中的紛爭皆由公會自行處理。不同公會間[[新手]]的紛爭,由公會之間協調。 *公會之間紛爭無法解決,由官方仲裁處理。 *公會有佔領領土之權力,有負擔稅賦之義務。 *公會有懲處[[新手]]之權力,有保護[[新手]]之義務。 *公會仍須受官方法令之規範,若屬於公會的[[玩家]]或[[新手]]發生違規,公會沒有妥善懲處、處理、恢復,將由官方懲處公會。 *無法遵守遊戲規範之公會,官方擁有無條件解散公會之權力。 *無所屬公會之玩家,仍需遵守官方規範。 *由公會審核之[[新手]],累積總上線時間未滿7天,被公會開除後將恢復[[新手]]身分,直到重新加入公會。 *為獎勵公會培訓新人,若新手培育成為正式玩家之後在線時間累計達14日,若無發生任何違規,公會或新手皆可主動向管理群申請獎勵,獎勵收取者由新晉正式玩家指定但不得為本人。 ==公會建築== *公會建築由其成員共同協作,為避免城鎮雜亂,建築風格須保持一致性。 *公會建築不可分散於地圖各地,需以道路彼此相連,或者建築間彼此相鄰。 *同一公會之建築,風格必須有一致性,被舉報風格嚴重歧異的建築,需向建築者通知後,於建築地插牌提示改善,並於貼圖討論公告2週,公告時需使用[F2]鍵擷取畫面並標明插牌座標。若建築者不在線上,由該所屬的公會代為管理。 *改建的期限一般以2週為限,若2週內玩家提出改善計畫,並獲得管理群同意,則可暫緩處分該建築。 *若超過改建時效,未在限期內改善者,管理群(OP)將取得該建築的改建權,並依改建情況進行相對應罰鍰,改建內容包含:改善、位移、移除等。 *伺服器鼓勵主動改善,若公會或者玩家主動提案要求重整建築,並提出改善計畫,管理群(OP)可協助其改善,但須收取一定費用,改善費用收取時不得高於罰鍰的預計金額。 *只要建築曾在公會領地興建,就屬於公會建築,無論建築所有者目前是否是公會成員,公會有主張領地的權利,也有改善建築的義務。 *主世界西糖果主島為日本建築風格的日櫻(hyou),東糖果主島為歐洲建築風格的艾倫(allen),與主島相鄰的公會,需興建與主島風格相似的建築,若不相鄰則不受限制。 ==公會內政== *公會由公會會長管理,公會會長有權利指示公會的方針與發展,也肩負維繫和平的責任。 *若有公會成員違反公會的方針,公會會長有權利將該公會成員除名,在剔除公會成員前需向其餘公會成員插牌說明,若被剃除的成員不服,得以視插牌原因討論,給予被剃除期2週上訴期,無理上訴將會記過。 *公會成員除名後,所屬工會應給予7日的時間,搬離公會領地,若發現不搬離,管理群(OP)有權沒入其在中立區的資產,若發現自己的物品因權限被鎖無法開箱,請跟管理員(OP)申請協助搬離。 *在有玩家檢舉後,公會任一成員,皆可代表加害成員,向受損害提出和解。若和解不成,則交由管理群(OP)依遊戲規章斟酌情節處理。 *若事情或犯罪是在公會會員加入期間發生,公會不得以除名的方式卸責。 ==公會解散== *若公會內不存在任何老手[elder]接任會長,公會解散。 *若公會所屬成員,全員連續2個月沒有登入紀錄,經舉報後將於問題討論發出解散提示,2週無反應則強制解散。 *若公會會面臨成員活動力降低的狀況,若兩方公會人數未達上限,請自行整併,整併後其中一邊失去原領地。 *公會解散後若留有建物、箱子或物品,在公會解散後回歸各自的建築者所有。 ==緩衝期== 新舊世界轉換 *第一階段:落實自治,轉型輔導 *第二階段:納入評鑑系統讓工會競爭 *若4/1日前成立的公會,會給予建築整理的緩衝期。 [[Category:伺服器規章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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