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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2016年]][[4月1日]]起,全面實行公會自治,高度管理權。 ==公會自治條例草案== *過去官方直接處理玩家事務,未來將由公會處理江湖道義,由官方監督公會落實管理。 *各公會擁有審核初心者成為一般玩家的權力,並收為弟子之義務。 *任何初心者需選擇初始公會,並通過各公會門檻人們弟子,才能成為一般玩家。 *入門累積七天時數,無違規與逐出師門事故,可以自由轉換、退出公會。 *公會下紛爭由公會自行處理。不同公會弟子紛爭,由公會之間協調。 *公會之間紛爭無法解決,由官方仲裁處理。 *公會有佔領領土之權力,有負擔稅賦之義務。 *公會有懲處弟子之權力,有保護弟子之義務。 *公會仍須受官方法令之規範,若旗下玩家違規,公會沒有妥善懲處、處理、恢復,將由官方懲處公會。 *以上規範無法遵守之公會,官方擁有無條件解散公會之權力。 *任何無附屬公會之玩家,仍需遵守官方規範。 *由公會審核之弟子,累積實數未滿七天被公會開除,將恢復初心者身分,直到重新入門公會。 [[Category:伺服器規章]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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