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中立區管理條例」修訂間的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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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| *中立區建築由其成員共同協作,為避免城鎮雜亂,建築風格須保持一致性,或有計畫的分割出不同風格的建築區。 | ||
+ | *中立區可以興建RPG區域,向管理員(OP)提出RPG的計畫,作為玩家任務區使用,並由官方收取任務門票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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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中立區的成員需通過伺服器以及中立城市本身的建築考核,始能加入中立城市。 | *中立區的成員需通過伺服器以及中立城市本身的建築考核,始能加入中立城市。 | ||
+ | *中立區的創立者與成員,除管理群以外,都可加入公會,但中立區若有收容無所屬玩家,則不得加入公會,避免中立區成為公會的延伸。 | ||
+ | *無所屬公會,或尚未通報進行獨立建築的正式玩家,可以申請在中立區留宿。 | ||
+ | *若在中立區留宿的玩家,一旦決定所屬工會,給予7日的時間,搬離中立區,若發現已有公會或可獨立建築的區域卻不搬離,管理群(OP)有權沒入其在中立區的資產。 | ||
+ | *中立區的所有者,有權利中途停止收容無所屬玩家,需於7日前告知,並公告於貼圖討論,並再給予7日的時間進行搬離。 | ||
+ | *一般中立區不負留宿玩家的犯罪責任,但若留宿玩家發生犯罪需立即中止收留,若犯罪玩家留宿超過14日,將負起該留宿玩家的犯罪責任,並溯其既往。 | ||
− | + | ==中立區經濟== | |
− | + | 中立區僅可販賣官方商品或放置活動用物品,並由於其物資取得的便利性,中立區本身及其成員禁止與其他玩家交易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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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16年4月4日 (一) 11:28 的最新修訂
中立區創立
- 中立區由管理員(OP)或由建築工級以上之玩家,提出建案而興建,興建者須有獨立造鎮之能力。
中立區建築
- 中立區建築由其成員共同協作,為避免城鎮雜亂,建築風格須保持一致性,或有計畫的分割出不同風格的建築區。
- 中立區可以興建RPG區域,向管理員(OP)提出RPG的計畫,作為玩家任務區使用,並由官方收取任務門票。
中立區內政
- 中立區的成員需通過伺服器以及中立城市本身的建築考核,始能加入中立城市。
- 中立區的創立者與成員,除管理群以外,都可加入公會,但中立區若有收容無所屬玩家,則不得加入公會,避免中立區成為公會的延伸。
- 無所屬公會,或尚未通報進行獨立建築的正式玩家,可以申請在中立區留宿。
- 若在中立區留宿的玩家,一旦決定所屬工會,給予7日的時間,搬離中立區,若發現已有公會或可獨立建築的區域卻不搬離,管理群(OP)有權沒入其在中立區的資產。
- 中立區的所有者,有權利中途停止收容無所屬玩家,需於7日前告知,並公告於貼圖討論,並再給予7日的時間進行搬離。
- 一般中立區不負留宿玩家的犯罪責任,但若留宿玩家發生犯罪需立即中止收留,若犯罪玩家留宿超過14日,將負起該留宿玩家的犯罪責任,並溯其既往。
中立區經濟
中立區僅可販賣官方商品或放置活動用物品,並由於其物資取得的便利性,中立區本身及其成員禁止與其他玩家交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