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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中立區管理條例草案== *中立區由管理群(OP)或由建築師級以上之玩家,提出建案而興建,興建者須有獨立造鎮之能力。 *中立區的成員需通過伺服器以及中立城市本身的建築考核,始能加入中立城市。 *中立區的創立者與成員,除管理群以外,都可加入公會,但中立區若有收容無所屬玩家,則不得加入,避免中立區成為公會的延伸。 *中立區建築由其成員共同協作,為避免城鎮雜亂,建築風格須保持一致性,或有計畫的分割出不同風格的建築區。 *中立區可以興建RPG區域,向管理群(OP)提出RPG的計畫,作為玩家任務區使用,並由官方收取任務門票。 *無所屬公會的玩家得在中立區寄宿,但不可建築。 *若在中立區留宿的玩家,一旦決定所屬工會,給予7日的時間,搬離中立區,若發現已有公會卻不搬離,管理群(OP)有權沒入其在中立區的資產,。 *中立區的所有者,有權利中途停止收容無所屬玩家,需於7日前告知,並公告於貼圖討論,並再給予7日的時間進行搬離。 *若玩家沒有所屬的中立城市以及公會,請向管理群申請貴重物品託管,並支付託管費,給予14日時間加入新的公會或中立區,若超過此時限,請將貴重品領回,並自行於資源世界居住。 *貴重物品託管最多6大箱,每箱大箱託管費用,1000元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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