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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糖果提出:(參賽人口/一個月內上線過的人數)*60% + (管理群認定比例取平均*30%) + (主辦人認定比例*10%) ,活動收益,有多少要回到國庫 **(相關公式:活動總支出100萬,假設政府支出20%,場內外收入40萬,那政府要回收20%的收益)(活動總費用\活動總回收=回收比) *ggsx提出:賣彩券,回收金幣拿來辦比賽 *rastvas方案:參賽人數*回收率=獎金的方式(待補充) *CoCo提出: **參賽人數*回收率=獎金,如果是公營,全部交給糖果銀行=全額補助,剩下的就是看能回收多少來訂立獎金;如果民營能賺錢自然不用公家補助,所以發生的時候是民營不能賺錢的時候 所以也是專案討論,假如套入我們現在搞好的公式算下來結果是賠錢,那你說民營還要做嗎,所以我建議以每個活動為專案討論 **分做兩種方式1.公營2.民營 ***1.公營沒有補助款問題,端看我們要不要辦 ***2.現在沒有民營活動,有也是自負盈虧 ***3.專案逐條審查 ***4.活動要接受賠錢換取附加價值 ***5.害怕通膨可以改為頭銜與獎品,還可以賺一些報名費 ***6 賺錢的方式,如遊樂園開張:搭一次雲霄飛車500之類的方式,諸如此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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